IT之家2月22日消息,據(jù)北京海淀法院消息稱,小米因手機與宣傳配置不符,涉嫌虛假宣傳,被消費者王先生告上法院。
王先生訴稱,其出于對小米公司宣傳的信任,在小米公司官網(wǎng)上購買了一臺紅米Note2手機。但手機實際到貨后王先生發(fā)現(xiàn),手機的配置與小米公司宣傳的不一致。小米公司在其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各大銷售渠道上均宣傳紅米Note2手機配備的是三星1300萬像素相機、夏普/友達屏幕。但王先生通過查詢紅米Note2手機版本信息得知,實際上紅米Note2手機使用的是天馬屏、歐菲光攝像頭。
王先生認為,這與其所宣傳的產(chǎn)品配置完全不一,小米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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