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8月27日消息 發(fā)改委發(fā)布通知,將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督促失信治理對象限期整改,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匯總整理提出交通出行領域失信治理對象名單,經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認定后,按照屬地結合經營地原則將名單交換至各省(區(qū)、市)牽頭部門。
各地牽頭部門收到名單后要及時組織啟動治理工作,由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聯(lián)合向名單中的失信治理對象下發(fā)整改通知,要求失信治理對象在收到名單后1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守信承諾,并按行政處罰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整改通知書和守信承諾書的格式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供地方參考。
發(fā)改委此舉不禁讓大家想到前段時間高鐵“霸座”事件,其實在交通出行領域,不止“霸座”現(xiàn)象頻發(fā),還有逃票,不遵守航空鐵路規(guī)定的鬧事等行為也屢見不鮮,在公路出行領域超員超速、出租車拒載甩客等問題也頻發(fā),此前在交通出行領域,我國并沒有完備的信用體系建立,對于影響交通出行的失信行為多是以教育批評為主,發(fā)改委此舉能有效的遏制公路、鐵路、民航、水運、城市交通多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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