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4日消息 今日早間,東航一南京飛往廈門航班因乘客充電寶起火途中被迫返航。剛剛,東方航空官方就上午的“充電寶起火事件”做了科普介紹,詳細解釋了坐飛機真的不能帶的東西都有哪些。
以下為《除了違規(guī)充電寶,還有哪些東西坐飛機真的不能帶》全文:
充電寶的使用隱患
充電寶對航班飛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隱患的,一旦短路很可能發(fā)生爆炸,有些機型客艙內配有機載氧氣瓶,一旦在飛行過程中充電寶引燃氧氣瓶,后果不堪設想。此外飛機的顛簸,氣流的變化都可能引起充電寶短路起火。
注意事項
1、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2、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3、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4、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以及沒有品牌的充電寶。
5、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小貼士
1、充電寶額定能量(Wh)=額定電壓(V)×額定容量(mAh)/1000或Wh=V×Ah
2、購買正規(guī)廠家生產、具有3C標志的充電寶產品。
3、盡量購買20000毫安時以下充電寶產品。
4、使用時,不要長時間充電,盡量選用原配充電頭。
5、輕拿輕放,避免和行李中的金屬物品接觸放置,以免發(fā)生短路。
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物品
1、槍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能夠發(fā)射彈藥(包括彈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傷害的裝置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的物品:
軍用槍、公務用槍
民用槍
其他槍支
2、爆炸或者燃燒物質和裝置
能夠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燒裝置(物質)或者可以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物質)的物品
彈藥
爆破器材
煙花制品
3、管制器具
能夠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
管制刀具
軍警械具
其他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
4、危險物品
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危險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自燃物體
遇濕易燃物
易燃液體
易燃固體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毒害品
腐蝕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5、其他物品
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物品
傳染病病原體
火種(包括各類點火裝置)
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鋰電池(電動輪椅使用的鋰電池另有規(guī)定)
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飲料。
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緒的物品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運輸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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