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海淀法院網(wǎng)消息,近期公布了一項案件,稱擅發(fā)未成年人信息及照片,孩子起訴侵權索賠5萬。
因認為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其允許,在微信公眾號中發(fā)布涉及其未成年兒子的個人信息及照片,未成年人王力(化名)的法定代理人王先生以一般人格權為由,將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侵權損失5萬元,并刪除其兒子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個人信息及照片。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訴稱,其兒子在學校的微信公眾號中上傳個人作品《太空飛船大戰(zhàn)》,教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盜用轉載權利人的作品,并更改作者,用于該公司的廣告和實際經營,導致其兒子的照片及個人信息在網(wǎng)絡上大范圍傳播。原告王先生認為,教育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其兒子的肖像權及個人隱私權。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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