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 4 月 23 日上午消息,據(jù)報道,11 天后,Epic Games 將在加州奧克蘭的法庭上與蘋果對簿公堂,雙方將就蘋果強迫 Epic 支付傭金的方式是否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展開唇槍舌戰(zhàn)。
倘若 Epic 能夠最終勝訴,就將迫使這家全球市值第一的科技巨頭做出改變,并將為競爭對手和政府開辟一條道路,促使他們向這個數(shù)字看門人的主導地位發(fā)起挑戰(zhàn)。
但蘋果目前卻占據(jù)優(yōu)勢。盡管現(xiàn)有的文件和證詞都對蘋果不利,但由于美國法院往往會裁定這樣的案件敗訴,所以 Epic 的獲勝機會十分渺茫。作為本案的主審法官,美國地區(qū)法院法官伊馮?岡薩雷斯?羅杰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將在 3 周的庭審過后做出裁決。他之前曾經(jīng)審理過多起針對蘋果及其 App Store 的反壟斷訴訟,有時似乎對原告指控持懷疑態(tài)度。
由于美國司法部也在調(diào)查蘋果對其設備的嚴格控制方式是否違反了美國法律,所以 Epic 訴蘋果案可能為其充當開路先鋒。倘若蘋果勝訴,美國司法部可能會在提起反壟斷訴訟前懷有顧慮。
本案的關鍵在于蘋果對 iPhone 和 iPad 軟件分銷方式的嚴格控制,并且還要從中收取費用。蘋果向來都會單方面控制這兩款設備,并從絕大多數(shù)應用銷售和應用內(nèi)購中抽取高達 30% 的傭金。Epic 和許多大型開發(fā)商則希望擺脫蘋果的控制,使用自己的支付提供商,甚至通過與蘋果競爭的應用商店來分銷應用,但蘋果目前卻禁止這種做法。雖然 Epic 并沒有申請金錢賠償,但迫使蘋果調(diào)整 App Store 的規(guī)則就會對該公司每年造成數(shù)十億美元的利潤損失。
如果 Epic 能夠勝訴,就將鼓勵更多企業(yè)針對谷歌、Facebook、亞馬遜和微軟的強權(quán)提起訴訟。
與多數(shù)反壟斷訴訟一樣,Epic 訴蘋果案也取決于法院如何認定受此影響的市場范圍。根據(jù) Epic 的說法,蘋果的移動設備是一個自成一體的單一市場。在這個市場中,蘋果利用 iPhone 和 iPad 唯一生產(chǎn)商的地位非法控制第三方應用,包括迫使所有應用內(nèi)交易(例如 Epic 的《堡壘之夜》游戲)必須使用蘋果自家的支付系統(tǒng)。
蘋果則認為,電子游戲數(shù)字化交易市場還涵蓋谷歌 Android 手機、PC 和索尼游戲機等設備。而在這樣一個廣闊的市場中,蘋果只是一個相對較小的企業(yè)。
美國法院通常會認同蘋果的觀點 —— 單一設備品牌并不是一個自成一體的市場。但 1992 年的一起案件卻是個例外,盡管柯達當時并未在整個復印機市場占據(jù)壟斷地位,但美國最高法院仍然裁定柯達非法壟斷了柯達復印機的維修市場。那起案件中的單一品牌市場是柯達復印機的維修服務,而非復印機本身。多年以來,只有為數(shù)不多的原告能夠利用柯達案的判決贏得類似的民事反壟斷訴訟,而 Epic 也試圖遵循他們的步伐,將 App Store 類比成柯達復印機維修服務。但法院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都不支持這種論調(diào),至少已經(jīng)有幾十起涉及醫(yī)療設備、皮革制品和酒店的案件遭到敗訴。
“要定義一個單一品牌市場是很困難的事情?!边~阿密法學院反壟斷教授、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前律師約翰?紐曼(John Newman)說。
不友好的法律
Epic 還表示,蘋果向開發(fā)者收取了不合理的高昂費用,最終被轉(zhuǎn)嫁給用戶。去年,當 Epic 短暫繞過蘋果的支付服務時,曾經(jīng)將應用內(nèi)購打折 30%—— 這與該公司支付給蘋果的傭金完全相同。Epic 希望借助此舉向外界展示蘋果的傭金如何推升了服務價格。
紐曼表示,為了對標柯達案,Epic 必須證明,iPhone 用戶愿意為《堡壘之夜》的應用內(nèi)購支付更高的價格,而不愿意為了享受更低的價格而忍受更換設備的繁瑣程序。
紐曼表示,對 Epic 來說,“事情很明確,但法律不友好。”
Epic 的另外一個重要主張是,蘋果的 App Store 是 Epic 賴以生存的“關鍵設施”。但這同樣面臨弱勢。美國法院認為,連接兩座美國城市的橋梁可以算是“關鍵設施”,但法院對于在商業(yè)糾紛中擴大這一概念的定義范圍向來不太支持。在最近的美國聯(lián)邦貿(mào)易委員會訴高通案中,地區(qū)法院本已裁決高通的部分蜂窩技術(shù)專利是智能手機廠商的“關鍵設施”,但卻遭到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駁回。
法律觀察人士認為,任命羅杰斯為主審法官,表明蘋果基本已經(jīng)勝券在握。羅杰斯是一名非常直率的法學家,10 年前開始擔任法官。在以往針對蘋果發(fā)起的訴訟中,他經(jīng)常會指出原告抗辯中的漏洞,包括一些指控蘋果 App Store 的規(guī)則限制競爭的訴訟。此外,Epic 案的攻勢比之前的案件更猛烈,因為本案代表客戶而非開發(fā)者發(fā)起訴訟。
羅杰斯尚未對此置評。Epic 和蘋果發(fā)言人也未作出回應。
羅杰斯去年 11 月在 Epic 案的早期裁決中解釋了該公司面臨的挑戰(zhàn)。她寫道,此案“提出了反壟斷法的前沿問題…… 涉及科技市場上未曾成為反壟斷訴訟主題的新穎而創(chuàng)新的商業(yè)行為。”
羅杰斯在 Epic 最初的法律攻勢中站在蘋果一邊。去年 8 月,當蘋果因為 Epic 使用外部支付渠道提供應用內(nèi)購而下架《堡壘之夜》后,Epic 便提起反壟斷訴訟。Epic 當時要求法院在案件繼續(xù)推進前,責令蘋果允許《堡壘之夜》在 App Store 重新上架。但羅杰斯卻予以拒絕,他認為《堡壘之夜》的窘境完全是 Epic 自己一手造成的。
蘋果的“武器”
盡管之前的判例對 Epic 不利,但調(diào)查階段整理的證人證詞和蘋果內(nèi)部文件卻對蘋果不利,使得該公司長期以來關于為何牢牢控制其他應用的說辭有些站不住腳。蘋果表示,對 App Store 的控制是為了保護 iPhone 用戶免受欺詐或不法行為的影響,但包括蘋果欺詐工程、算法和風險部門主管埃里克?弗里德曼(Eric Friedman)在內(nèi)的蘋果管理人員,卻在證詞中表示,該公司經(jīng)常缺乏足夠的能力來應對惡意軟件和欺詐應用等安全問題。
在 2016 年前一直負責 App Store 應用審核的菲利普?舒馬克(Phillip Shoemaker)在證詞中表示,蘋果經(jīng)常會推遲或拒絕審批與 Facetime 等自家應用競爭的產(chǎn)品。他表示,App Store 的審批過程往往很武斷,甚至會“成為打擊競爭對手的武器”。
在庭審結(jié)束后,羅杰斯將根據(jù)數(shù)以千計的文件、經(jīng)濟分析和高管證詞做出裁決,許多證詞還來自蘋果 CEO 蒂姆?庫克(Tim Cook)、營銷總監(jiān)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和 Epic CEO 蒂姆?斯維尼(Tim Sweeney)等重量級高管。Facebook、Match、微軟等公司的高管也有可能出庭支持 Epic。實際庭審中的證詞可能不會與目前已經(jīng)披露的文件存在太大出入,但羅杰斯有可能對雙方進行追問,尋找他們論證過程中的漏洞。
即便蘋果勝訴,美國司法部對蘋果的反壟斷調(diào)查也不太可能就此停止。據(jù)知情人士透露,雖然 Epic 是司法部對 App Store 調(diào)查的合作證人,但檢察官還在尋找蘋果對設備施加控制的其他證據(jù)。例如,蘋果拒絕防丟器制造商 Tile 使用部分 iPhone 定位數(shù)據(jù),但蘋果自家應用卻可以使用這些數(shù)據(jù)。此前有報道稱,檢察官還在調(diào)查蘋果如何使用“用蘋果登錄”按鈕加大用戶更換設備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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