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8 日消息 據東亞日報報告,來自韓國戰(zhàn)略與財政部的官員認為,應從加密貨幣“礦工”的挖礦收入中扣除部分稅款以對社會負責。該官員認為,應該向挖礦年收入超過 2220 美元者征收 20% 的稅款,相關政策應從明年 1 月開始實行。
此外,韓國數字資產開采商應在每年 5 月份提交納稅申報單,詳細列出上一財年開采的虛擬貨幣的韓元總價值。
IT之家獲悉,今年 3 月,根據修訂后的《金融交易報告法》,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們必須接受合規(guī)檢查,并核實客戶身份,還須向韓國金融情報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并向金融服務委員會報告。《金融交易報告法》為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服務的公司提供了 6 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間需要它們完成整改。
今年第一季度,韓國四大虛擬貨幣交易所新開戶的 250 萬名投資者中,二三十歲人群占比高達約 67%。在韓國高房價、就業(yè)難的大環(huán)境下,試圖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在短期內博取高額收益成為驅動他們冒險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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