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2 月 25 日消息,谷歌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因去年 5 月發(fā)生在加州海岸附近的一場飛機失事事故,面臨來自其中一名遇難飛行員遺孀的過失致死訴訟。該訴訟指控飛機改裝不當是這起事故的原因,并稱布林的代表故意拖延打撈遺骸以銷毀證據(jù)。
2 月 13 日,一份更新后的訴訟狀提交至加州圣克拉拉縣高等法院。訴訟稱,蘭斯?麥克萊恩和副駕駛員迪恩?拉什費爾特受雇駕駛布林的水上飛機從加州飛往斐濟,供其與朋友進行島嶼跳傘旅行。這份價值 800 萬美元(IT之家備注:當前約 5760 萬元人民幣)的雙引擎維京航空雙水獺系列 400 飛機需要額外的燃料系統(tǒng)才能完成如此長距離的飛行。訴訟指控,一名機械師“憑記憶”安裝了該系統(tǒng),既沒有參考檢查清單,也沒有向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登記。
飛機在飛往夏威夷的第一段航程中,燃料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飛機在試圖返回加州時墜入海中。海岸警衛(wèi)隊在 15 分鐘內(nèi)抵達現(xiàn)場,但無法從已翻轉(zhuǎn)且部分沉沒的飛機中救出任何一名飛行員。
除了布林,訴訟還將谷歌和布林的家族投資公司海灣岸管理公司列為飛機的共同所有人,同時將負責(zé)安排飛行和飛機維護的人員也列入被告名單。
訴訟稱,事故發(fā)生后,布林曾表示會幫助打撈遺骸。但隨后,布林的代表據(jù)稱告訴麥克萊恩的遺孀瑪麗亞?馬格達萊娜?奧拉特,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 (NOAA) 阻礙了他們打撈遺體 —— 該訴訟稱這一說法遭到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的否認。
奧拉特女士提出了五項指控,包括 wrongful death(意外致死)和 survival negligence(存續(xù)過失),并要求陪審團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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