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4 日消息,蘋果公司周一在倫敦出庭,就一起集體訴訟進行抗辯。該訴訟指控蘋果公司 App Store 存在反競爭行為,索賠金額高達 15 億英鎊(IT之家備注:當前約 134.8 億元人民幣)。
原告為倫敦國王學院學者 Rachael Kent 博士,代表約 1960 萬英國 iPhone 和 iPad 用戶提起訴訟。
原告指控蘋果公司違反英國和歐洲競爭法,強制 iOS 用戶只能通過 App Store 下載應用程序,并向開發(fā)者收取高達 30% 的傭金,導致用戶在 2015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1 月期間為應用程序及內購支付了過高的費用。
Kent 博士認為,App Store 最初是服務的“絕佳門戶”,但現(xiàn)在已成為數(shù)百萬消費者的“唯一門戶”。蘋果公司通過阻止用戶訪問其他可能提供更優(yōu)惠交易的平臺,從而形成壟斷。
蘋果公司堅決否認這些指控,稱該訴訟“毫無根據(jù)”,并表示其 App Store 傭金率屬于“主流”范圍,和其它數(shù)字市場并無太大差別。該公司表示,App Store 上 85% 的應用程序是免費的,許多開發(fā)者有資格享受 15% 的優(yōu)惠傭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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